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优惠政策:
(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按照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项目实际投资额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其中,中小企业为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而实施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不超过12%的比例给予最高120万元补助。
(二)信息化应用建设项目
1.补助内容。信息化应用建设项目支出包括财务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技术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软件及配套硬件费用。
2.支持方式和额度。项目实际投资额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三)管理咨询项目
1.补助内容。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支出包括管理咨询费用及配套的软件硬件费用;
2.支持方式和额度。项目实际投资额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