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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高新区政务
阅读量:742
时间:2018.10.12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成都高新区将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4.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青年项目

  1.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的申报人,应当属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2.大中型金融机构或者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在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并符合下列条件:在海外商业性金融机构或者金融监管机构连续全职工作36个月以上;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具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申报时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五)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

  2.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

  3.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当为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申报材料文本等详见国家“千人计划”、中国人才网。


  二、主要政策调整


  1.“新闻传播学”纳入国家“千人计划”人文社科项目支持专业范围。


  2.国家“千人计划”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3.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各类项目,不再视为破格。


  4.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


  5.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


  6.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有关内容。


  三、申报程序


  (一)需通过高新区申报的有关人才,所在企业需在高新区注册纳税。请符合要求的申报人通过合适的申报主体申报。


  (二)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应与申报人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四、成都高新区受理时间和地点


  需通过高新区申报的有关人才,请于2018年6月20日17:00前提交申报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至下列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将材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科新局。


  联系人:胡峻浩


  电话:69760837(电话仅限申报期使用)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联系人:胡峻浩


  电话:69760837(电话仅限申报期使用)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


  (三) 青年项目


  联系人:胡峻浩


  电话:69760837(电话仅限申报期使用)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


  (四)创业人才项目


  电话:88612661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服务大厅创业孵化(23-24号)窗口


  (五)外国专家项目


  联系人:周鹏举


  电话:68864378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10楼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联系人:周鹏举


  电话:68864378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10楼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联系人:叶子


  电话:82829728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8楼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信息真实、完整。


  (二)申报材料包括:年度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附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


  (三)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


  (四)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2017年6月1日后回国并符合其他条件的也可申报)。


  (五)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人选所在用人单位,请同步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此前已经申报过青年项目的用人单位,原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首次申报(所有项目)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申报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和密码。青年项目上传时间为7月1日—20日,其他项目上传时间为6月10日—30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交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要求填写整齐,不得空项、漏项。


  2.每个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请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并将申报书封面页打印出来粘贴在文件袋上;电子版本文件名请注明“XXX(姓名)-XX项目-XX(单位名简称)”。


  3.市委组织部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8-61889408。高新党群工作部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8-68864378。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8年6月7日